佛心网
佛心网
入门须知 佛学常识 在家修行 佛与人生 佛化家庭
主页/ 佛教基础知识/ 文章正文

感恩偷盗者

导读:感恩偷盗者 在我生命中,曾经有过一次惨痛的被盗经历,当时以为是自己霉运降临或者业障现前,一直无法释怀。直到多年以后才知道,那次被盗对我来说是一种幸运,我该用一生来感恩这个偷盗者。 因为童年的孤苦...
感恩偷盗者

在我生命中,曾经有过一次惨痛的被盗经历,当时以为是自己霉运降临或者业障现前,一直无法释怀。直到多年以后才知道,那次被盗对我来说是一种幸运,我该用一生来感恩这个偷盗者。

因为童年的孤苦,我从小就不喜欢跟人打交道而偏爱独处。上学以后,随着知识的长进,我开始喜欢写日记,小学、初中都常常靠写日记来发泄内心的酸甜苦辣。16岁开始发表第一篇文章,从此如星火燎原般燃起了我的文学之路。18岁参加工作后,我独自住在陌生的城市,白天下班后随便弄点晚饭打发肚子,就开始写作,有时候写到深夜,有时候彻夜不眠。由于我写作体裁多样,散文、小说、诗歌、报告文学、新闻、剧本等都有,因此什么领域都有我的身影,20岁出头就开始小有名气,一篇篇文章见诸报端,广播电台专门有个栏目播放我的文章,各地听众给我写的信装满一个小箱子,我写的小品剧本还演出获奖,慢慢成为省级作家协会最年轻的会员,出版两本个人著作,参加文学界各种聚会、笔会、首发式,多篇文章获奖。我被众多人追捧,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。

2010年接触佛法,开始每晚念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,也稍微懂得一点因果的道理,知道以前经常参加文化界聚会,吃肉喝酒无非造业,因此就慢慢减少了,业余时间多用于念经拜佛放生行善等。但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气仍旧很难断除,偶尔还会参加一些比较正规的会议,接到邀请函还会写应景之作。当时刚刚贷款买了房子,每个月经济很紧张,但为了方便写作,还是咬咬牙买了一台5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。

2011年3月,接到州上某部门一个约稿,请我写一个历史题材的报告文学。文章刚写到一半,在一个下乡回来的傍晚,我惊恐地发现家里被盗了!进门首先发现心爱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!我最大的财产就是这台笔记本电脑,不仅因为它自身的价值,更重要的是我把多年来的作品100多万字及上千幅采访照片存在里面而没有其他备份。那一瞬间,我像被抽筋的龙一样瘫软在地,疯掉似的到处搜寻电脑的影子,家里找不到又跑到办公室,然后去“电脑一条街”挨家挨户去找,却最终失望而归。

那一晚我整夜坐在家里哭泣,伤痛、失望和怨恨充斥着我的心灵。眼看交稿日子在即,我的电脑、多年来的心血连同未完成的文章一起被盗,这让我如何是好?我一边报警,一边诅咒那个可恨的小偷,真希望警察局马上抓到他,归还我的电脑,再让我痛打五十大板解解恨。报警后来了三个警察,查看了窗户、门锁和指纹后,就杳无音讯。失魂落魄地度过了生命中最难熬的五天,我忍不住到公安局去咨询,他们只是淡淡地说在同一天,这个城市有1个人被杀、5台笔记本电脑被偷,因此大家都围绕着那台杀人案奔忙,至于笔记本电脑,全都没有音讯,可能找不回来了吧。我恳求警察一定要帮我找回来,因为上面有我多年来的心血,如果丢失了对我来说是莫大的损失。警察只是漫不经心地说,你丢失的只是个人作品,其他几台还有单位资料,公司机密呢!

第六天,我稍微提起一点精神念诵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,当读到那一句“无盗贼厄”时,我忍不住给介绍我念这部经的师父打电话,告诉他我丢失电脑的事,并且疑惑地问道:“师父,经里面说到念这部经有28种功德利益,其中一种就是‘无盗贼厄’,为什么我念了将近一年,还遭遇盗贼厄呢?”

记得当时师父给我这样开示:“得到不一定是好事,失去也不一定是坏事。这世间所有的事情,无非是因因果果,缘起缘灭,你要庆幸自己丢失的只是电脑,而不是生命!”当时,初入佛门的我没有智慧,习气很重,对于师父的开示没有深入思考,也似懂非懂,甚至对这样的回答有点不满意,以致事后很长时间我不再给师父打电话,也不再到寺里去礼拜供养。

奇怪的是从此以后,每当我坐在电脑前想写作的时候,却一个字都写不下来,即使勉强写下一段话也是不得要领,最后全部删除而且心烦意乱。以致我整整半年没有写下一个字,这在我多年的写作生涯中,是从未出现的怪事。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琼瑶剧《水云间》中,汪子墨烧掉了梅若红所有的画,梅若红心痛地说:“他不仅烧掉了我的画,连我的创作灵感也全部烧掉了。”我的心情就是那样,这个小偷不仅偷掉我的电脑和作品,连我的创作灵感也全部偷了。没有了创作灵感,没有作品出炉,慢慢也就不参加文化界的活动,我从一个光环笼罩的“作家”,变成了默默无闻的“坐家”,每天下班回来,就坐在家里念经拜佛、听法师讲经、看各种经书善书。

半年之后,我远行拜访一位佛友,在她做义工的寺院里挂单一晚。夜里在走廊上念佛,偶然看到大雄宝殿门前的柏枝树自然形成“高僧拜佛”的形象,顿时灵感突发,写下我经历被盗之后的第一篇文章《神奇拜佛树》,从此慢慢学着写劝人为善、因果故事、学佛感悟方面的文章,投稿的地点仅限于佛教杂志和学佛网站。因为对于佛法我仅仅是懂得皮毛,因此在写作中显得有些力不从心,不像以前写文学作品一样快速高产,但是我知道现在写作的文字更有意义,值得我全盘放弃,从头再来。放弃了世间文学,远离了文学界,摒弃了以前颠倒梦想的生活方式,反而觉得身心清净、烦恼减少,对于被盗一事也渐渐看淡放下了,只是这其中的一些因果关系,我还没有完全明白。

偶然的一次,看到益西彭措堪布讲《因果的奥秘》,里面有一段开示“凡是不能引导人弃恶从善、走向解脱的文字,例如国论、王论、臣论、盗贼论,以及世间无真实意义而专门供人娱乐的文学作品、电视节目等,都属于绮语。”我恍然大悟,原来多年来我一直痴迷的文学,大部分属于绮语啊!一位法师说过,爱好写作却没有佛法的智慧,是人生一大灾难。为什么呢?因为爱好写,就天天写,而写出来的多半是无病呻吟的绮语,甚至杀盗淫妄之类的恶语,不但对引导人离苦得乐没有帮助,反而会将坏人心智,让人增加邪思邪见,增加干坏事的几率,这些罪业必定少不了作家的份。所以一个作家有佛法的智慧,就可以救人;没有佛法的智慧,笔头可以杀人。

这么多年,文学对我来说一直是心灵的寄托,对受众仅仅是一种艺术欣赏,虽然我也曾写过一些劝人为善的文章,但是没有佛法的熏陶和因果正见,其实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善恶,所以我写的文章又能给人多少正能量呢?原来我一直在造作绮语,怪不得我感受到了很多这方面的果报。

《佛说十善业道经》中有一段是这样的:“复次龙王。若离绮语,即得成就三种决定。何等为三?一、定为智人所爱。二、定能以智,如实答问。三、定于人天,威德最胜,无有虚妄。是为三。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,后成佛时,得如来诸所授记,皆不唐捐。”因为长期写作无意义文章造作绮语业,因此我所遇到的都是同样爱好的文化人,大家争名夺利,遇不到真正有智慧德行的人,即使偶尔遇到也是无缘;在跟人讲话时,因为没有真实智慧,仅有世智辩聪,因此总是答非所问,令人不喜悦;跟人相处中,因为语言文字造业太多,这方面的福报被削减得很薄,因此说话没有分量,在众人中没有威德。回首多年写作的人生历程,发现自己的业因果报与佛经所说天衣无缝,并且伴随着名利而来的毁谤嫉妒、谣言中伤、尔以我诈,令人更增加了无数烦恼,根本不是什么心灵的寄托。

宣化上人一直劝人不要用文字来造业,当年他对网络的预言,就是说电脑是大魔,电视是小魔。看电脑和电视多了,精气神就消耗。精气神是人的三宝,精气神的消耗,就是对人的直接扼杀。现在电脑是个大魔,在网络里,很多东西,太不受制约了。比如说,随便骂人,随便发表言论,暴露黑暗的东西。现在网络,很热衷报社会黑暗面。新闻记者也造业,会给人一种引导,让人感觉社会,就是如此阴暗。天天觉得社会阴暗,那这个人,就吸收阴气。既然没有办法控制网络,那最好的方式,就是远离。文字是有加持的,古人创造文字,无非是宣传积极向上导人入圣贤之道的,而不是导人入地狱的。古人讲,文章千古事。圣贤文章,可以培养人出圣贤,阴暗文章,则是贻害子孙啊。再者,我所参加的文学界聚会,少不了互相吹捧、喝酒吃肉、唱歌跳舞,六根六识都在造业啊!

我后悔莫及,人生最大的遗憾是接触佛法太晚,毫无智慧和因果观念,一直愚蠢地做着颠倒的文学梦,在文学界号称“刻苦高产、年轻知名”的我,不过是在更多、更快、更强地造作绮语业而已!以此同时,我想起当时给师父打电话时,师父开示的那几句话,是多么充满智慧和意味深长:“得到不一定是好事,失去也不一定是坏事。这世间所有的事情,无非是因因果果,缘起缘灭,你要庆幸自己丢失的只是电脑,而不是生命!”师父说得对,得到不一定是好事,失去不一定是坏事。这么多年,我得到了虚假的荣誉和一笔笔稿费,却不知道自己造作了堆积如山的恶业,不是好事啊!而我丢失电脑和作品,恰恰是因为宿世还有那么一点善根,有缘接触佛法,并开始学着行善积德,佛菩萨慈悲怜悯我,让我迷途知返,停止继续造作恶业,避免在这条邪恶的路上走得更远,让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呀!我如果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,随着罪业的积累,福报消尽,必将得到更大的恶报,甚至如同古往今来许多不闻佛法的作家一样获短命报。所以师父末尾说:“你该庆幸自己丢失的只是电脑,而不是生命”。

当我想明白这些因果关系后,不仅不再怨恨那个偷盗者,而且对他(她)生出了巨大的感恩心。这一次被盗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和洗礼,它将我身心那些无意义的文学细胞全部除灭,赐予我一颗清净慈悲的向道之心。如果不是他及时偷走了我造业的工具和所有的作品,我还将继续造业,并且把那些文字再投入一家家报社、杂志社和广播电台,还要造作更多更广的恶业。感恩偷盗者,他真是我的善知识,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。他或许是某位菩萨的使者,或许就是某一位菩萨示现,来提醒我断恶修善,来挡住我冲往地狱的道路,让罪业深重的我幡然悔悟,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,从此离开邪恶无意的文学,走上学佛修行的光明正道。
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
  • 1970-01-01